外交宣传部对外策略
1. 外交部主管对公会外交事务负全责,一切公会的外交发言以外交大臣或其直属委任者为准,杜绝任何未经许可而代表工会的言论。
2. 公会的宗旨是和平与发展,一切外交事务以和平发展的方向为前提,谈判和交流为公会的主要外交手段。
3. 对于友好公会,本公会将视其友好程度,与其缔结不同级别的盟约,以团结一切能团结的力量,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和经济文化的交流并在必要的时候一致对敌。
4. 本公会保留绝对的外交政治独立权,绝不由于任何厉害关系投靠任何工会,只愿意和希望和平共处的公会建立外交关系,同时反对任何外在公会个人干涉本公会内政。
5. 本公会任何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参与别的公会内政。
6. 对一切对抗本公会,勇于和本公会最高利益作对的组织和个人,经谈判未果,公会将视其为敌,并给予军事、政治和经济上的打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