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章遗失办理备案手续
1、单位公章遗失补刻,应持属地派出所报案回执、登报声明、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补刻公章证明或《营业执照》原
件和复印件各一份、法人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、法人授权委托书。股份制公司需要补刻
公章的除需上述条件外,还须提供各股东共同签名的补刻公章申请书。
2、单位部门章或专用章遗失补刻,应持登报声明、本单位出具的补刻证明、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
复印件、法人授权委托书。
刻章申请证明书样稿如下:
广州市公安局:
兹有我单位因 ,申请刻制印章 枚,
印文如下:
1
2
3
请给予办理备案手续.
由我单位职员 负责办理刻章有关事务。
法人签名: 公章或法人章(签名):
股东签名
联系电话: 日期: 年 月 日
附件:1,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2,法人身份证复印件
3,经手人身份证复印件
4,收回旧公章/财务专用章/部门合同专用章
咨询定购电话:13076792492(24小时) 33207885 37371055 传真:020-37371055 QQ:3141156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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